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红十字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抚州市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管理员、抚州市红十字心理援助服务中心管理员。
二、工作内容
负责抚州市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抚州市红十字心理援助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工作勤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熟悉计算机、媒体等操作,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抚州市红十字心理援助服务中心管理员要求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相关专业证书。
4.具有公益慈善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需填写《抚州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公开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招满为止。
5.报名地点:抚州市玉茗大道市直集中办公楼1号楼3楼334室。
六、面试和笔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和笔试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计算机基本操作等。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
2.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八、待遇
1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工资待遇面议。
2.正式聘用后,由市红十字会缴纳社保、医保;连续聘用三年后续聘的,缴纳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邱星星,联系电话:8292778。
江西省抚州市红十字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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