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2026年生产服务一线岗位招聘公告

  • 日期:2026-09-19 15:05

一、公司简介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隶属于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由原抚州市新华书店改制而来,现为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党的精神文明窗口和宣传阵地,抚州市分公司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精神文明为己任,认真做好政治读物、教育图书、优秀出版物发行,全民阅读推广,文化下乡,农家书屋,护苗行动、校服等工作。

近年来,抚州市分公司紧扣“全民阅读”服务主线,遵循“以文润政、以学促行”等理念,持续建设“中心门店”“汤显祖书店”“荆公书吧”“初心书屋”“抚政书苑”“福柚书院”“才子书苑”等服务网点,文化服务触达机关、高校、市民,着力打造抚州地区新型城市文化会客厅。同时,抚州市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抚州市文明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教材发行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国书业抗疫“逆行勇进·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奖和“全省最美书店”“全国最美书店”等称号。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崇仁县分公司中心门市营业员(生产服务一线岗位)

招聘人数:1名

工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中山路6号(新华书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图书、文创、教辅等货品陈列、补货、盘点,保持卖场整洁;

2.接待到店读者,提供图书导购、咨询、收银结算等客户服务,做好读者维护;

3.配合开展读书会、展销等线下全民阅读活动;

4.运营门店新媒体,撰写推文、制作短视频,开展线上宣传;

5.服从门店排班及工作调配,完成其他门店运营相关工作。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邮箱投递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jxxhfzhr@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每位求职者限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国外毕业留学生需提供);

(5)近亲属关系申报书(附件2);

(6)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2年工作经历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证明及其他可佐证材料)。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94-8255667 13077991130。

3.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考生报名时所用的邮箱,请考生务必保持邮箱畅通并及时查收。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考试规定,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笔试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笔试阶段结束后由抚州市分公司党群人事部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安排。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含个人自述、评委提问等,每人时长8分钟。

3.综合成绩与人选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置合格线7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按计划招聘人数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入围人员。

(三)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

2.背景调查:对拟录用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包括公民身份证核实、学历核实、违法违纪查询、工作履历、近亲属回避情况等。

3.若拟入围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在征求用人部门或单位意见后,可按综合成绩依序替补1名,替补人员的得分不得低于该岗位全部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的平均分。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和体检、背景调查,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提请抚州市分公司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岗位拟录用名单,在抚州市新华书店官方公众号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通知拟录用人员到岗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3个月(纳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遵循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详细、真实、有效的应聘信息。江西省委宣传部(含江西省委当代江西杂志社、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处级及以上干部(含职级干部、近3年内的退休干部)、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公司)员工中,与本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需详细填写相关亲属信息。如因应聘信息填写不够完整或发现应聘信息弄虚作假的,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并予以清退。

3.招聘期间,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党群人事部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个招聘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6.招聘过程中,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敬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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