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院前急救护士1名(编外)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3.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行业禁入处分。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习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
3.应聘者需持有有效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能够在注册有效期内进行执业注册;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或从事过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适应突发应急事件医疗救援、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应急状态下的加班需求。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医疗卫生机构开除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调查,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层次学历报考) ;
8.受岗位服务期约束、服务期尚未期满,未经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发生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执业证书被吊销、有严重医德医风不良记录的人员 ;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和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1张等资料,并填写《抚州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地址:
抚州市急救中心办公楼4楼办公室405室
联系人:周老师 0794-8290120/15798028699
3.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7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40% +面试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按3:1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遇末尾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考试过程邀请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同志全程监督。
笔试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9:00-10:00
面试时间:2026年9月9日下午15:00至结束
(四)体检与政治审查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2.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抚州市急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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