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岗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充实院内工作力量,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崇岗镇人民政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养老服务事业,能胜任对应岗位工作。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60周岁(截至发布公告日期)。
(三)敬老院副院长岗位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护理员岗位须持有以下其中一项证书(护理证、护士证、社工证或参加正规护理培训后获得的结业证书)。
(四)本镇户籍人员、熟练电脑办公、有养老机构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敬老院副院长:1名
(二)敬老院护理员:1名
三、岗位职责
(一)敬老院副院长
1. 协助院长统筹敬老院日常运营管理,负责院内安全生产、后勤保障、老人照料、环境卫生、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
2. 严格落实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院内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督导管理和工作考核;
3. 做好入住老人日常关怀、思想安抚、诉求对接,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问题;
4. 对接镇民政、应急、卫健、市监等上级部门,做好迎检督查、台账整理、专项整改、材料报送等工作;
5. 完成镇政府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敬老院护理员
1. 严格按照养老护理规范,负责院内老人日常起居照料,包括洗漱、穿衣、喂食、翻身清洁、日常陪护、基础康养护理等养老服务工作;
2. 实时关注老人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3. 负责老人居室卫生清扫、物品整理,保持院内居住环境整洁规范;
4. 耐心服务老人、安抚老人情绪,恪守岗位职责、文明服务;
5. 服从院内统一管理,完成各项护理及临时辅助工作。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地点:崇岗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2.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所需材料
(1)《崇岗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按照岗位要求需提供相关有效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可一并提供。
五、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工资面议。
(二)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崇岗镇人民政府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周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和岗位需求择优续聘。
六、公示与聘用
1. 面试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崇岗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镇民政办实名反映。
2.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正式上岗履职。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须真实提供个人资料,凡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 本招聘公告由崇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718018
1397948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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