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城区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临聘幼儿园教师10名,工作地点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与艺术、其他相关专业(学前方向)。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师德失范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审查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受有效报名人数约束,报名结束后无论报名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均正常组织面试。若有效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不核减、不取消招聘岗位,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则具备拟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抚州市金凤路高新佳园。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报名表》一份(附件1)。
(3)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一张电子证件照,电子照名称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15日09:00至8月16日07:00
4.面试准考证打印地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467.html
5.面试方式:无生试讲。
6.面试流程
(1)抽签与候考
2026年8月16日上午7:00面试人员开始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的考生在寄存处进行物品寄存,寄存完物品后进入对应候考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7:30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参加考试。
(2)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抽签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
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4)评分候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7.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因参加人数较多将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七位,第八位四舍五入。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95分以上、60分以下),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名单开展考察,考生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核查违纪违法情况,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取消资格后空缺名额,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导致入闱考察人数超出招聘计划名额,则依次按以下规则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入闱体检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只签一年,后期再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续聘与否,合同包含1个月试用期。
四、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聘,月薪2400元(含个人五险部分)、提供工作中餐、缴纳单位部分五险。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考生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精神类等影响履职病史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入职者直接解除聘用关系,失信行为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六、离职规定
临聘人员若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3755985075谢女士、15797709352李女士;
准考证打印技术支持电话:0791-83802512(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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