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给观众提供优质的公众服务,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讲解员1名,具体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全程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适配纪念馆讲解宣教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博物馆宣教讲解工作;
4.能够服从场馆日常工作安排和岗位管理,完成节假日、周末轮班及临时接待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内(2001年以后出生,含2001年),条件优秀、有文博讲解、文旅接待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旅游管理、文化传播、教育学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纪念馆、博物馆、景区专职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3.外形:形象气质良好,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4.技能:普通话标准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具备基础的公文写作、PPT制作、新媒体宣传、短视频制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负责纪念馆常设展厅讲解、临时展览宣讲、社会宣教活动、游客咨询引导、展厅秩序维护等日常工作;
2.具备公文写作功底,能够完成宣传材料的撰写工作和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工作;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抚州文旅官方平台、抚州人才网发布本次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全部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办公室(抚州市赣东大道1085号),联系人:曾嵩;联系联系电话:0794-8222249,13970428543。
3.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1)《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招聘人员报名表》(随公告发布,网上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个人简历;
(4)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佐证材料;
(6)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赣服通申领);
(8)有讲解工作经验者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真实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入职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本馆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证书、从业经历等信息进行统一审核,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考核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仅设置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邀请局机关党委、市直文博场馆具有丰富讲解经验的人员和本馆宣教部门负责人、馆领导等作为面试考官,现场考核面试者的岗位适配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具体内容如下:
1.自我介绍(10分):面试者围绕专业、特长、技能、工作经验与工作态度展开,可进行朗诵等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
2.模拟讲解(60分):面试者现场抽取王安石生平、纪念馆展厅陈列、抚州历史文化名人及代表性景区景点等主题的关键词,进行3-5分钟即兴模拟讲解,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语速语调、逻辑思维、礼仪仪态、文化底蕴及临场发挥能力。
3.综合问答(20分):考官围绕讲解员岗位职责、服务礼仪、应急处置、王安石文化常识、文旅服务规范等内容提问,考察面试者岗位认知、专业储备、应变能力和服务意识。
4.形象气质与综合素质(10分):考察面试者仪容仪表、言谈举止、精神风貌、沟通亲和力及职业素养。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普通话高等级证书、专业对口人员。若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正规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逾期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中途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可保留体检资格,暂缓体检,待身体条件允许后完成体检,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核查个人档案、政治面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履历、社会信用记录等,核实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纪念馆公示栏及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线索,将及时核查处理,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八)聘用入职
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与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加班费、提供中餐补助、发放烤火费、降温费等。
2.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3.正式聘用人员经过当年年度考核后,达到条件的可按照《抚州市星级讲解员管理办法》进行星级讲解员申报,被评选为相应级别的星级讲解员后,按星级讲解员薪酬标准发放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不变。星级讲解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星级工资+工龄工资(40元/年,上限为10年),具体标准如下。

4.聘用人员享受每周双休、法定节假日调休、带薪年假、岗位学习培训等相关福利,本馆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成长平台,定期组织文博知识、讲解技能专项培训。对于特别优秀的讲解员(如能进行双语讲解、重大服务接待等),经单位研究后将提高基本工资标准。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招聘程序,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凡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严肃追责。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凡出现作弊、虚报信息、伪造材料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结果公示等信息,以官方通知、公示为准,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由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抚州市王安石纪念馆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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