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17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

具体见底部附件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届、2026届)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本单位就业见习的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见习协议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7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限工作日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中医医院(赣东大道院区)行政综合楼613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汪老师,0794-8289989。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见习人员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失业登记(线上: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人社专区—选择失业登记,办好失业登记后再申领《就业创业证》;线下: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抚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后续招收资格。
(三)测评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09:00-10:30。
地点:抚州市中医医院(赣东大道院区)住院综合楼十楼会议室
笔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生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收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
2.面试
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至结束
地点:抚州市中医医院赣东大道院区行政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面试考试时限1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工作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收岗位和招收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见习招收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四、见习待遇
1.见习周期:12个月。
2.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生活费2090元/月,享受中餐补助33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抚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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