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要求,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累计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编外见习教师。
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招收岗位及人数、岗位条件
招聘计划,职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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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招收条件
01
思想政治素质好
02
身体健康
03
无违法犯罪记录
04
离校两年内(2025年、2026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05
见习人员需办理失业登记
线上: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人社专区—选择失业登记,办理成功后再申请《就业创业证》
PART.03
招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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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见习协议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794-8201126
2.报名方式: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入群,并填写线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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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面试公告将在招聘群内发布。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专业素质、工作适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PART.04
见习待遇
1.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人员(非劳动合同工),期限10个月,招收合格的见习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2.正式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费每月2090元,提供饭补餐补,见习期间,不交五险一金,只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就业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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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 源 | 人事处
编 辑 | 赖浩忠
校 对 | 仙 恒
审 核 | 廖传华 饶 延
监 制 | 王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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