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 日期:2026-01-19 11:02

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资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合同制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城区秩序管控,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资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城管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完成招聘工作岗位任务;


5.招聘岗位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后出生),限男性;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学生;


6.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抚州市资溪县建设中路61号资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7153558。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业证)、退役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至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


4.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或者延长招聘时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确定人选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


(二)体检

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递补。


(三)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结果,对合格人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

 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岗位报酬

试用期按基本工资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医保。

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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