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保安、保洁员公告

  • 日期:2026-01-15 16:07

为保障机关食堂正常有序运转,现将公开招聘机关食堂厨师团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求,黎川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1名,保洁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要求
(一)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懂普通话、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曾经有从事过相关岗位的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
4.其它不适宜担任保安、保洁员的情形。


待遇情况
待遇面议。

招聘方式
1.公告、报名。采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方式发布招聘信息,有意向者可于2026年1月14日— 1月16日前往黎川县人民检察院 311办公室(政治部)报名。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或体检报告)、曾经从事相关岗位的用工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原则将贯穿资格审查全过程。

2.筛选、择优。了解核实从业经验、岗位素能和身体健康条件,对不具备前述相应条件的予以排除,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择优筛选出。

3.试用、聘用。对择优筛选出的,试用期一个月,期满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备注事项
1、选招事项可具体联系:

 0794-7566320

 18970421431

2、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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