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同工同酬!

  • 日期:2025-05-06 16:39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临床医师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胜任岗位要求。

(五)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

(六)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和对应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等网站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第一至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用QQ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周老师,谢老师;电话:0794-8223756邮箱:rsk8223756@163.com地址:抚州市高新区仙临路666号(三翁花园旁)专用QQ群名: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群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五、考核办法

(一)所有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医院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统一组织面试考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时间为8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医院公开招聘专用QQ群中及时公布。

六、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告栏及公开招聘QQ群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

七、政审体检

(一)政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我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八、递补

对公示有异议、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政审、体检合格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历、职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请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入职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二)录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三)对录用人员要求1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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