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24-10-30 09:56

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图书管理员2名(技术类2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和16-24岁(含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图书馆管理员(技术类)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图书馆管理员(技术类)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

2.岗位职责

岗位一:

(1)负责图书馆的信息化设备、设施维护及视频拍摄、制作等。

(2)完成馆内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二:

(1)负责图书馆阅读活动的策划、推广等。

(2)完成馆内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协议书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咨询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抚州市迎宾大道588号抚州市图书馆,联系人:聂欢,0794-8222254。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抚州市图书馆公开招收见习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和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各2张;

(4)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江西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专业素质、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

招收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第一个月为见习人员培训期(包括在见习期内),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见习;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见习待遇

1.招收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人员,见习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包含培训期)生活费1870元/月。见习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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