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 日期:2024-01-24 10:12

为满足宜黄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战斗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虽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队容的,不予以录用;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5、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后果自负,同时将作直接辞退处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战斗员岗位,男性,报考人员需满足18-28周岁,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B2以上驾驶证32岁以下,综合素质好,熟悉宜黄县道路,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此公告全年有效;

近期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05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yhxxfjydd@163.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江先生:19870212009

                   阎先生:18079473683

(三)考核测试

1、考核时间:2024年02月06日-2024年02月0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

3、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三项。

(1)体能测试:考核内容必考项目为 3000米,选考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双杠臂屈伸、立定跳远,3000米占比40%,其余四项各占15%,总分100分,3000米未达到最低标准(60分)要求直接淘汰(附件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心理测试:通过笔试进行答卷,筛查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四、录取方式

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40%+心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再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3个月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按照相关政策报销,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864元/月

(2)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试行)》,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4)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二)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宜黄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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