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博物馆招聘公告

  • 日期:2023-05-03 10:47

根据《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抚办字〔2020〕112号等有关规定,临川区博物馆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讲解员2名

2、岗位要求:

(1)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参观讲解、接待服务及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正能量;与观众保持良好互动、保持良好窗口形象,具备职业荣誉感。

(2)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者优先,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佳。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仅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1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到临川区博物馆(临川区文化中心西北)五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帅 13807940008   陈13907945551

3.报名材料

(1)本人现场填写《临川区博物馆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薪酬待遇优厚,交纳五险。

2.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3.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五、其他未尽事项可咨询:13807940008  1390794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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